2019年11月11日13: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徐杰)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坚持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了专门规定,实际上是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罗德表示,下一步,浙江要继续突出在深化“三项改革”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放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制度优势。
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海南省纪委监委把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三项改革”作为重要课题。“省纪委监委将综合各单位自我评价情况,深入分析全省‘三项改革’工作成效和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确保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纪委监委印发《海南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评价要点》,对全省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进行总体评价,以现在为起点,对2020年的改革评价原则每个季度评价一次,动态反映改革成效,持续释放体制机制活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健全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天津市纪委监